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1月至10月都可以申报!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现在一起来看看六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条件及奖励政策是什么?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企业有不明白的可咨询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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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奖励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详见《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二、六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 60 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 0 分。
6.符合前 4 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ji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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