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小伙伴抓紧时间看过来,2022年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申报开始了,不看肯定后悔哟。按照财政厅等部门《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和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以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成都市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的信息,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符合条件想申报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免费解疑答惑,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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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微企业;
(二)2021年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实现正增长,且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或2021年利润与上年相比实现正增长,且2022年1—6月利润同比下降。目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
(三)近两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环保事故。
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二、支持方式
(一)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租赁标准厂房或其他办公场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按照企业2022年1—6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Z高20万元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1—6月期间同比增加用电开支的,按照企业电费增量部分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Z高20万元补助。
(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从银行机构获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用于原材料、物流及生产经营周转等用途贷款的,按照企业2022年1—6月实际支付利息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Z高40万元贴息补助。
企业只可选择上述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制作申报书,带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按通知要求提交新都区经信局审核。纸质申报书包括以下资料:
(一)申报书封面(附件1);
(二)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支付凭证明细表(附件4);
(五)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2020年、2021年及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以下资料: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二维码或防伪标识)、财务三表(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七)承诺书(附件6);
(八)专项资料。
(九)属地推荐意见(附件8);
专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房租补助方向。厂房或其他办公场地租赁公对公合同复印件,2022年1—6月期间公对公转账记录、发票复印件等资料。
2.电费补贴方向。企业与供电方的合同复印件,2022年1—6月期间和2021年同期公对公转账记录、发票复印件等资料。
3.贷款贴息方向。企业从银行机构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资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据或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2022年1—6月期间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镇街、产业功能区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各镇街、产业功能区责任分工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核查意见。
(三)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企业应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资料齐全、清晰完整,提供资料与原始资料必须保持一致。企业已申报过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各镇街、产业功能区于2022年9月13日(根据疫情防控适时调整时间)前将书面推荐文件[包括: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核查意见汇总表(附件5)、企业申报书](一式三份)上报区经信局,过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资料的PDF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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