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的小伙伴抓紧时间看过来,绵阳市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出来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的信息,抓紧时间研读,绵阳市(江油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有财税规划想法的,符合条件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免费解疑答惑,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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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财税规划
财税规划,是指征税人或其代理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愿地利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分析常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犯科”的手段,以期下降税收本钱办事于企业价值Z大化的经济行为。企业国际财务规划包含几个方面:财税安排、离岸投资、合理避税、资金对冲、国际投资融资配对以及资产管理与信托等。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二、享受主体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三、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享受条件
1.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2.享受本政策的房产、土地,是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企业享受本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租赁协议、房产土地用途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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