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以及认定流程汇总!

王伟 / 2022-10-19 17:46:00
浏览 290 分享 分享


今天跟大家介绍的是关于湖北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以下内容包含了申报范围、认定条件以及申报途径等,感兴趣的可以来了解一下,有疑惑的可以直接来咨询小编: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要求申报。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本专业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dang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推送至省电子高评办。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推荐人员参加高级、中级职称申报时填写《2022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并提供《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表》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自由职业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可由用人单位或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或具有人事管理资质的用人单位审核,报省电子高评办。
(四)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本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不能申报两个及以上职称。
(五)申报人员必须先参加本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并成绩合格。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即2020-2022年度合格证书(成绩)本次申报有效。
(六)推行诚信承诺制度。一是申报人员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二是基层单位应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证件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鄂职改办〔2022〕4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申报途径
2022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模式结合的形式开展。申报人员先进行线上申报,省电子高评办线上收到材料并确定受理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个人线上申报及单位推送
职称申报个人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进入页面后按照要求注册账号,如实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按照系统要求上传PDF格式附件,推送至审核单位。填报完成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过访问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端),使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户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无异议后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并确保线上、线下提交的各项信息准确、一致。
(二)纸质材料报送
凡经电子高评办网上确认受理申报材料的,申报人员将报送的材料进行装订和装袋,交由省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各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集中统一报电子高评办。具体材料内容详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用人单位、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所有报送的材料客观真实。
(二)凡高评办同意受理的申报材料,须全过程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
(三)任职资格时间和业绩材料时间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上报省职改办予以处理。
(四)所有纸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一览表复印件和评审表不装订。
(五)申报材料用厚实的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手机号码、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或破格)。
(六)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归入个人档案),其他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七)按照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收费

推荐资讯
省、市、区奖励!2024年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政策文件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省、市、区奖励!2024年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补贴政策文件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024-05-14 10:56:00 点击查看
2024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的通知
2024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申报的通知
2024-04-19 14:04:00 点击查看
2024年咸阳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及专利知识产权申请注意事项
2024年咸阳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及专利知识产权申请注意事项
2024-04-17 14:41:00 点击查看
高企申报好处优势!2024年渭南市及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条件、知识产权评分细则
高企申报好处优势!2024年渭南市及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条件、知识产权评分细则
2024-04-17 13:45:00 点击查看
咸阳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标准与2024年科技技术奖奖励办法(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咸阳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标准与2024年科技技术奖奖励办法(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2024-04-11 16:05:00 点击查看
200万!50万!20万!2024年铜川市各区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奖补、申报条件解读
200万!50万!20万!2024年铜川市各区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奖补、申报条件解读
2024-04-09 16:23:00 点击查看

联系我们

手机:15855199550   联系人:江经理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F2栋19楼

扫一扫,加微信

微信
版权所有©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